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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劳工律师的光荣岗位 践行党员律师的社会责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11
 
        立足劳工律师的光荣岗位  践行党员律师的社会责任
                                         □ 许方辉
    大家新年好!很高兴、也很荣幸作为民革党员的代表,有机会在这里汇报我在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中的一些做法和体会。我发言的题目是《立足劳工律师的光荣岗位,践行党员律师的社会责任》,具体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坚守断臂式发展,做武汉律师的“艾尔眼科”
    我是一名劳工律师,“8小时实践劳动法,24小时研究如何实践劳动法”。为打工者奔走和代言,为打工者撑起一片朗朗晴天,既是我的职业,更是我的事业。
    10年间,尤其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据不完全统计,我和我的同事们累计向打工者免费派发劳动维权卡32000多张,提供义务劳动法律咨询36000余人次,代理各类劳工案件近2000件次,为打工者追回了数千万元的赔付款项。其中不乏“《劳动合同法》第一案”等一系列有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例。
2008年12月,我在原“许律师劳动维权工作室”的基础上,整合成立了“湖北劳盾律师事务所”,成为全省第一家个人独资律师事务所,第一家劳动维权专业律师事务所。国际劳工组织、纽约法律援助社先后前来访问、考察。湖北省总工会“工友律师团”聘请我为首席律师。
    2009年9月,我们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第一家个人律师事务所中共党支部。包括我在内,劳盾所现有民革党员2人,我们正在积极创造条件,并争取民革党组织的支持,期待在不久的将来成立全省第一家律师事务所民革党支部。
    2010年7月,武汉市司法局局长李云雄第一次到个人所视察,就选择了劳盾律师事务所。他说,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劳工律师在其中具有独特的作用。“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劳盾律师事务所在专业化发展方面确实带了一个好头。
律师要想做专,必先自断其臂。有鉴于此,在这次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中,我们率先提出了“不做同济协和,只做艾尔眼科”的断臂式发展理念,而这一理念业已成为武汉市律师界公认的、独一无二的“断臂宣言”。
    第二、坚持发展中反哺,做武汉民革的“义勇骑士”
    律师业界有一本很知名的书,叫《穷律师、富律师》。很遗憾,劳工律师无一例外,都属于穷律师。按常理,穷律师应该是与公益无缘的。
    然而,最近几年,我们国家却又是多灾多难的。四川汶川大地震,乌鲁木齐7.5事件,台湾莫拉克台风,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泥石流,西南大旱,一件接着一件。
    2008年6月,为了尽一份穷律师的有限心力,我在武汉楚信公证处的公证下,做出了一项公益事业捐赠承诺,那就是“办一案,捐一百,一辈子”。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捐赠承诺是唯一永远不可撤销的承诺。
    最近这两年,除了为打工者减免律师费用数十万元之外,我还从办理的120件劳工案件中累计捐款12000元。另外,我们还组建了一个“爱心律师团”,常年担任武汉市儿童福利院的“爱心律师”,并捐款24000元。“办一案,捐一百,一辈子”仍在点滴践行中,目标值将≥20万元。为此,灾区党委、政府专程发来  《感谢信》给予肯定,当地党报头版以《向灾区捐款,直到不再执业为止》予以了专题报道。
    有记者问我,为什么会想到做这件事情?
    我告诉他:“我是一名劳工律师,一年四季与劳动者打交道,历经十年,接触过很多很多很无助的人。我不是有钱人,十万八万我一次性捐不起,但是蚂蚁也可以搬家,做一个案子捐一百元对我来说却并不困难,日复一日的累积,也许我也能为这个社会做一点点事情”。
    在这里,我可以光荣地说,我们的捐赠,既是以公民的名义,又以律师的名义,还是以武汉民革党员的名义。
    第三、成绩不等于成就,未来我们一定“更加给力”
    作为一名劳工律师,作为一名民革党员,我一直响应民革武汉市委的号召,力争在本职工作岗位和履行党员职能上“双岗建功”,社会各方面也确实给了我很多的机会和荣誉。
    2009年4月,我被武汉市总工会授予 “武汉五一劳动奖章”。
    2010年3月,由我创意和发起的“我爱律师袍,我爱律师业”主题实践活动在劳盾所隆重试点。劳盾所全体律师宣誓“出庭必穿袍”,成为全省、全市第一家“出庭必穿袍”的律师事务所。
2010年3月,我被湖北省司法厅、湖北省律师协会授予首届“湖北律师风采奖章”。
    2010年4月,在民革武汉市委和武汉市司法局的全力支持下,我参加了“武汉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在108位参选人中,我是唯一以全票获得通过的候选人,也是本届“武汉十大杰出青年”中民主党派和律师界别的唯一代表。
    2010年12月,劳盾律师事务所被武汉市司法局评选为“武汉市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2010年12月,我被武汉市律师协会评选为首届“武汉市十佳青年律师”。
    2010年12月,我荣幸入选首届“武汉慈善突出贡献奖”候选人,目前仍在候选中。
    如今已是网络时代。在中国劳动争议网举办首届优秀律师评选活动,来自全国各地的劳工律师均有参加,经过几个月的网上角逐,我的积分比排名第二的北京知名劳工律师马国华高出50%,被授予中国劳动争议“金牌律师”的称号,为湖北赢得了一片赞誉。
    今天,我又有了一份意外的喜悦,出现在民革武汉市优秀党员的名单中。
    记得在2010年的年终总结上,同事们曾经问我,面对“大获丰收之年”,有什么年度感言?
    我告诉他们:“我们事务所姓劳,叫劳盾,跟劳动者是同一姓氏。作为一名劳工律师,维护打工者的权益才是我们的责任,打工者的笑脸才是对我们最好的回报”。    以上就是我今天汇报的全部内容。
    最后,我想借用大家的双手发出一点掌声,让我们在武汉民革这个光荣的平台上,加油、加油、加满油,给力、给力、再给力,朝着更高、更远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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