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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复合型专利人才 打造现代专利服务行业优势品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4-30

                    培养复合型专利人才  打造现代专利服务行业优势品牌


                                                                □ 陈开宇


       2008年6月5日,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开始在我国全面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共十八大报告亦明确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利制度作为现代工业社会市场竞争的产物,是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的发展和创新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自1985年我国《专利法》公布以来,我国专利服务业取得了长足的进展。至2013年,全国专利代理机构达到960家,专利代理人达8589人,专利申请量达279万件。但毋庸讳言,我国专利服务业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专利代理行业服务能力相对不足与服务需求快速增长不适应,专利代理机构规模偏小、服务形式单一、代理人老龄化以及专利代理资源的地区差异等。而作为华中特大城市,科教资源全国位列前三的武汉,在创建现代专利服务业方面更是乏善可陈,全市专利代理机构不足二十家,大部份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十人以下,本地律师事务所中,没有一家能独立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武汉作为华中特大城市,现代服务业的基地和龙头,笔者认为应当切实实践“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武汉精神,努力打造现代专利服务业强市,为科技创新和“知识”向“生产力”转变提供智力支持和制度保障。
       为此,笔者建议:
       一、积极鼓励理工科大学生报考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对通过者给予适当财政奖励。由于专利服务行业要求执业人员同时具备科技知识与法律知识,因此我国法律对专利代理人的报考要求较高,要求报考者具有理工科学业背景,同时具有法律知识。因此,其考试通过率较低,一般维持在10%左右。湖北省2013年参考的700多人中,只有90人通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考试,其中不少还是两次甚至三次才通过。因此,通过专利代理人考试者,都要付出艰苦的努力,才能初步具备专利行业所需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鉴于我省通过专利代理人考试的人员累计不足200人,人才缺口还很大,因此笔者建议武汉市仿照湖南省的做法,对于通过专利代理人的应试人员,每人给予2000元的财政奖励或补贴,为有志于从事这一行业的优秀人才提供一点精神动力和物质保障(湖南省采用这一做法,2013年通过考试者达109人,位列全国第七,效果明显)。
       二、支持具有理工科背景的执业律师报考全国专利代理人,培养能全方位提供专利服务的“双证”型人才。在日本和德国等国家,律师中就有“专利律师”这一细分类,而且是律师行业中技术含量最高、收费最高的业务。我国因为体制上的原因,专利代理人懂一定技术知识但法律知识明显不足,而且由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将大部分的专利代理人挡在了法庭应诉的门外;而我国执业律师大多文科出身,缺乏足够的科技常识,也常常在专利侵权诉讼中处于被动地位。以至于很多专利案件中,常常出现专利代理人和律师同时出庭为同一当事人服务的情况,事实上加重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也损害了专利代理人和律师的职业形象。为此,笔者建议由市律师协会或知识产权局在自愿的基础上对执业律师做一次摸底调查,看看全市律师中有多少人具有理工科学历,鼓励有理工科学历的律师报考专利代理人,对于通过者,免除三年的律师个人会费。
       三、争取一年内扶持一家具备专利代理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能为各类企业提供从专利申请至专利诉讼的“一条龙”、全方位服务。我国《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律师事务所申请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在该律师事务所执业的专职律师中应当有3名以上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据笔者从省知识产权局了解,自2006年新专利代理人考试出台以来,我省律师通过专利代理人的,一共有二十人左右。但大多在考上专利代理人之后,就转向北京、上海等专利行业发达的地区执业。目前在武汉专利代理人资格及律师资格兼具的只有八人,而且分散在各个律师事务所,没有进行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与武汉作为特大城市的地位与形象极不相称。为此,建议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引进人才,加强整合,建立我市第一家具有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的专利代理和专利诉讼服务,打造现代专利服务行业的优势品牌。(作者为江汉民革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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