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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雾霾防控 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的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05


                                    关于加强雾霾防控   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的建议


                                                             □ 市委会

 今年,我市先后多次发生的持续大规模雾霾污染事件,引起全市上下的高度关注。与2012年比较,武汉市空气质量下降明显,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1996)评价,2013年1月至2013年10月武汉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3天,优良率为76.6%;优良天数比去年同期少39天,优良率下降12.5个百分点。与全国同类城市相比,排名靠后。特别是2013年10月,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评价,武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5天,优良率为16.1%,在国家环保部发布公布的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武汉已经进入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全国后10位城市榜单。
       雾霾天气的形成原因是多方面的。虽然武汉市秋冬季节冷空气势力较弱、大气层结稳定、近地面空气湿度相对较大等气候条件容易引发雾霾。但雾霾污染爆发的主要原因仍与城市生产生活方式密切相关。当前,我市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和城市化加速期,受客观因素的制约,大气污染物排放急剧增加,甚至超过城市环境容量,是造成近来持续大规模雾霾污染的主要原因。从来源上看,35%来自外地,例如烧秸秆;65%是本土产生的,其中排名前三的是,汽车尾气占23%,工业生产占21%,扬尘占17%,日常生活占5%。
       面对长时间大范围重污染雾霾天气,阮成发书记坦言“反思武汉的现状,生态问题已相当突出。最近一段时间,有时空气属于严重污染,空气质量已引起全市上下的高度关注。也许有的同志说,这只是近一段时间的极端情况。但不容回避的问题是,武汉的空气质量变差了,蓝天白云越来越少了”。武汉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将大气污染定格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的重要民生问题,启动“空气清洁”计划,提出5年内多方筹措资金280亿元,财政投资38亿元,落实36项举措,全力改善大气污染问题。
       大气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雾霾污染问题,这既是满足人民群众享有美好环境新期待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突破口。头顶着蓝天白云,是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最朴素的理解;呼吸上清洁空气,是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最基本的诉求。没有蓝天白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一个生态文明的美丽武汉、实现大武汉复兴,就无从谈起。国内外的经验表明,只要措施对路、力度到位,PM2.5是可治、可控的,能够在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实现环境质量的好转。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雾霾污染防治,提出以下建议:
       1、加快构建全民防控雾霾的治理格局。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增强环境保护在政府绩效目标考核中的权重,将雾霾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指标纳入政府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建立环保项目优先保障机制,确保对我市环境保护项目的投入。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目标,尽早制定全市清洁空气计划及实施办法。支持环保科技创新,重点开展大气灰霾的污染机理与控制对策研究,加强大气污染防控技术研发。积极推动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做好区域内重大项目建设、大气污染排放清单和突发大气污染事故的信息通报和信息共享,建立和实施环评会商和预警应急机制,加强城市圈区域联动合作。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市民的环境知情权,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加强对改善空气质量工作的宣传引导,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推进公众自觉践行“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等低碳生活方式。
       2、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加快现役燃煤机组的脱硫、脱硝改造,烟气脱硫设施要按照规定取消烟气旁路,每小时 20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实施烟气脱硫改造。推进工业企业除尘设施升级改造,实施烟尘特别排放和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制度。加强企业污染整治力度,推进钢铁、水泥、化工、石化、平板玻璃等行业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基础调查,推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汽车维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3、加强城市扬尘等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强化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加强科学调度,减少建设工地同时开工数量。加强渣土运输执法监管,杜绝道路渣土遗撒。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持续开展餐饮油烟综合治理和达标街创建,综合整治餐饮油烟扰民点,加强油烟治理设施运行监管。取缔违法烧烤摊和小散乱摊点排档。严格执行秸秆禁烧规定,强化秸秆禁烧监管。 在生活垃圾收集清运、旧城拆迁改造及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查处违规焚烧废弃物的行为。
       4、加强机动车等移动源污染综合整治。优化城市功能和布局规划,推广智能交通管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逐步提升车用燃油油品质量,加强对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加速强化和落实“黄标车”淘汰及限行措施,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保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发展轨道交通,完善公共交通换乘系统,使公共交通成为主流出行方式。推进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对船舶、工程机械、工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污染排放状况进行调查,并开展综合治理,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5、加强武汉城市绿色生态屏障的建设。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城市规划,强化城市空间管制要求和绿地控制要求,规范各类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城、新区设立和布局,禁止随意调整和修改城市规划,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针对钢铁、石化等产业在冬季处于武汉地区上风方向的情况,谋划、推动我市钢铁、石化等产业搬迁。研究开展城市环境总体规划试点工作。严格落实生态控制线要求,加强两江四岸和六大绿楔生态保护和建设,形成有利于大气污染物扩散的城市和区域空间格局;大力推进城市绿化建设,划定绿地范围控制线,在青山工业区、化工区等重点工业区域和三环线建设绿化隔离带,建设一批由中心城区向外辐射的城市绿道,在城市外围和重要交通干道两侧建设防护绿地。
       6、加强武汉城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未按期完成淘汰任务的区,暂停办理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核准、审批和备案手续。对新建火电、石化、水泥、化工等行业以及燃煤锅炉严格节能环保准入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禁止新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严格控制石化、化工等项目。针对钢铁、石化等产业在冬季处于武汉地区上风方向的情况,谋划、推动我市钢铁、石化等产业搬迁。改善能源结构,控制或减少燃煤用量,提高清洁能源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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