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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理南湖协助南湖进行自我修复的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5
              关于治理南湖协助南湖进行自我修复的建议

                                         □ 许伟

    南湖是武汉市仅次于东湖的第二大城中湖,属汤逊湖水系,水域面积7.97平方公里,湖岸线总长23.02公里,调蓄库容267.4万立方米。南湖通过南湖连通渠与巡司河相连,起到重要的调蓄作用,所有汇水经巡司河由陈家山闸、解放闸和汤逊湖泵站排入长江。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水污染严重
    20世纪50年代,南湖水质良好,清澈透明。随着南湖周边人口剧增及经济的迅速发展,每天有13万吨城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湖中,导致水质不断恶化;加上南湖渔场养殖时投放饵料,无疑是给本已富营养化的南湖雪上加霜,近几年频发翻塘死鱼现象。湖内底泥淤积过厚,水体中氮、磷等物富集,水下寸草不生,湖水臭气逼人,水体已丧失了自净能力,湖泊功能逐步萎缩。据近期监测数据,南湖水质为劣五类,水体明显呈重度富营养状态。
    2、雨、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
    由于市政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建设滞后,截污工程没有充分发挥其工程环境效益,雨污管网未分流,一场大雨就会导致雨污合流,由于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不够,致使截流的污水直接入湖。现南湖地区的污水处理全部由龙王嘴污水处理厂承担,目前其一期工程15万吨/日的处理能力不能满足南湖地区34万吨/日的要求,导致污水直接入湖;即使其二期工程(计划于2012年底建成,设计15万吨/日的处理能力)投入运行,也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污水排放的需求。另外,龙王嘴污水处理厂现在的排放标准为一级B,即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水质仍为劣Ⅴ类,污水处理的标准过低,其尾水入南湖,进一步地制约了湖泊水质的改善。
    二、治理南湖的思路与建议
    中国的湖泊治理仍旧在重复“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的老路,由地方政府主持的湖泊治理,往往让位于对经济发展的盲目追求,非法排污、围湖造地、房地产、渔业和旅游业的迅速发展,使湖泊疲惫不堪。湖泊生态系统是环环相扣的整体,内部平衡一旦被破坏,修复过程将极其艰难。    在水环境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要对“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传统治污模式进行反思和调整,为此建议如下:
    1、为湖泊的综合治理和环境保护立法,以做到有法可依。我国目前还没有针对湖泊及湿地生态保护的全国性法规,这是多个因素所致:一是因每个湖泊的功能不尽相同,涉及的问题较多,难以一法治之;二是牵涉的部门较多,管理部门及政府之间利益难平衡,而一些跨区域的湖泊面临的问题则更复杂。由于湖泊保护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湖泊的保护更应“一湖一策”或是“一湖一法”,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对湖泊加强保护。
    2、对伤害湖泊的违法行为要予以最坚决的打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用法律的武器,对填湖和污染南湖的行为予以最坚决的打击,并且彻底停止南湖周边的房地产项目的审批;对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则加强问责力度和监督力度。
    3、借鉴国际治理湖泊的先进经验进行综合治理。借鉴但不照搬国际先进经验,再结合南湖的实际,对南湖的环境治理和开发利用做出中、长期的规划,减少对南湖新的破坏,尊重自然规律,使南湖休养生息,恢复生态功能,积极协助南湖进行自我修复。
    4、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积极宣传“保护南湖人人有责”的观点。南湖治理既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又要发挥公众主体作用,积极形成政府与公众合力治污的良性互动。既要大力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加大投入、谋划项目、强化保障等方面的作用,又要通过完善各项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引导群众和民间组织,进一步唤起广大民众的高度自觉,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和污染治理能力。
                                                                (作者为洪山民革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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