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民革 图片新闻 民革新闻 参政议政 人物风采 支部生活 学思践行 对台工作 社会服务 主题教育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参政议政 » 正文

关于“打造中部地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法治武汉”的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5
                关于“打造中部地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法治武汉”的建议
                                       □ 许方辉
    在武汉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上,阮书记提出要将武汉建设成为幸福城市、宜居城市和文明城市(“三个城市”)和国家自主创新中心、先进制造业中心和商贸物流业中心(“三个中心”)的宏伟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很多基础条件,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条件应该是与国家自主创新、先进制造业、商贸物流业中心相匹配的法律服务中心建设。
    武汉现有160多家律师事务所,从业律师2300人,年业务收入不到4亿元。同比其他经济发达城市:北京现有律师事务所1500余家,从业律师22000余人,年业务收入120亿元;上海现有律师事务所1100家,从业律师13000人,年业务收入59亿元;广州现有律师事务所278家,从业律师约5000人,年业务收入21亿元。与这些国家中心城市相比,武汉法律服务业还有很大差距,但武汉寻求发展的基础比较好,具备打造中部地区法律服务中心的条件。
    一是法学教育、法学研究资源丰富。武汉有40多所高校设立了法学类院系或者专业,其中不乏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全国知名法学院校,法学教育、法学研究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名列前茅。
    二是法律服务人才供应强劲,人才储备充足。武汉每年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毕业生达3000人以上,2002年至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达14000余人。
    三是法律服务机构底蕴较好。武汉地区现有律师事务所180多家,其中多家律师事务所获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文明律师事务所。
    四是拥有一批在中部地区甚至全国知名的优秀律师。如柳平、蔡学恩、刘昌国、龙旭英律师等等。
    “打造中部地区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法治武汉”,离不开政府的关心和支持,发展与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司法部门形成合力,统筹谋划和考虑。为此建议:
    一、将法律服务业纳入武汉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规划建设一批百人以上的规模律师事务所,一批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房地产、海事海商、服务贸易、人事法务领域的专业律师事务所。在建设规模所、专业所的过程加强品牌建设,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品牌所。
    二、在政府及各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风险评估制度、重大事项法律意见书制度等,并纳入考核体制。建议将法律服务的采购与外包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和政府财政预算,政府及各部门要带头购买法律服务,广泛吸纳律师当好法务参谋,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政府科学执政、科学决策和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城市基层自治组织法制建设,建设民主法治社区。建议政府为每个社区聘请一名专业律师,为社区居民提供贴身的法律服务,宣传法律、调解矛盾、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
    四、建立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机制。鼓励信法不要信访,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突发事件善后处置、社会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为困难群众购买法律服务,实行法律援助,使他们不要因为没有钱而打不起官司,维护不了自身权益。
    五、建议设立青年律师执业扶助财政专项资金。帮助青年律师渡过执业初期最困难的关口,让更多的青年法务人才留在武汉执业和创业,使武汉的执业律师尽快达到与其他国家中心城市相应的规模(约6000—10000人)。
                
                                                       (作者为江汉民革党员)
 
 
[ 武汉民革搜索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网站留言 | 鄂ICP备19014777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3020019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