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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5
 

               关于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建议

                                  □ 侯庆宪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中建筑垃圾的产生和排放数量也在快速增长。仅对砖混结构、全现浇结构和框架结构的施工材料的粗略统计,每万平方米建筑施工过程中,仅建筑废渣就会产生500—600吨,那全国的施工建设产生和排放的建筑垃圾超过1亿吨,加上拆迁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总量将达到数亿吨。由于建筑垃圾的不可降解性,还会对环境造成长远的破坏。这么庞大的建筑垃圾是城市发展的负担,也是巨大的压力,也成为各级政府和部门迫在眉睫、亟待解决的问题。
    武汉市日均产生2.9万余方建筑垃圾,一年建筑垃圾总量1000多万余方,而且还在继续增长。武汉市已经筹建了8大建筑垃圾消纳场,同时还在筹建备用消纳场,来处理这些建筑垃圾。针对这种固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的方式,是否可多几个选择方式,共同处理这个难题。笔者对大量拆迁工程遗留的废弃混凝土的利用,提出建议:
    一、固定建筑垃圾处理厂存在的问题
    1、建筑垃圾的处理是在固定的场地,再进行处理。这就存在占用或耗用大量土地和土地费用的问题。例如,王家墩机场跑道废弃混凝土约7.5万立方米,堆放或填埋地需要60亩(以3米高计)。
    2、建筑垃圾要通过运输,运到固定的场地,这又需要运输费用。如,王家墩机场废弃混凝土,用8吨货车往20公里外的城郊运25000车次,运费约350万余元。
    3、建筑垃圾在清理运输过程中,造成粉尘飞扬、遗撒,形成二次污染。
    4、建筑垃圾消纳场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大量建筑垃圾的排放,造成乱倒乱排现象。
    5、现在固定的场地,随着城市发展进程的速度加快,又面临着迁址,又是新的一轮费用产生。
    二、实施再生利用,就地消化的处理方法
    1、根据建筑垃圾堆放地点比较分散,而垃圾堆放又比较集中的特点,建议在施工现场只需配备一台或数台粉碎机,即可将建筑垃圾就地处理,就地使用完。该设备占地面积小,灵活方便,机动性强,可节约大量基建占地及迁址费用,能够对物料进行现场破碎。
    2、就地处理不必将物料运离现场,大大减轻了外运的负担,从而大幅降低了物料运输费用。
    3、企业购置建筑垃圾处理设备,需要资金的投入,政府应该在政策上给予扶持,经济上给予补贴。
    4、对建筑垃圾处理后的再生资源产品的利用,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做好渠道畅通的协调工作,使企业没有后顾之忧。
    三、良好的效果与广阔的前景
    曾经建筑垃圾是城市发展的压力和负担,如果经过有效地利用变废为宝,把它改变为再生资源,粗略分析其经济效益:
    若建筑单位每施工10000方建筑就产生500吨建筑垃圾计算,经过综合利用后可创经济效益2万余元,外运运费可节约1万余元,同时还可以享受建筑施工单位和拆迁公司按规定缴纳的建筑垃圾处理费。如,王家墩机场从2008年5月开始再生利用线建设施工,到今年6月底止,利用再生资料生产步道砖和标砖共872.3万块,全部用于商务区基础设施建设。
    因此,建筑垃圾的回收和利用,不仅有较高的经济效益,而且还可以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减少占用有限的土地,保护环境等社会效应。可以预测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的前景十分广阔。
    今天全社会都在重视建筑垃圾回收利用这种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我们有理由相信,政府有责任、有义务、有能力把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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