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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在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生命教育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5
                   重视在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生命教育

                                    □ 吴云鹏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青少年的学习生活也不断发生变化,他们所面临的社会竞争、学习压力日益增大。然而长期以来,我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普遍缺失,导致近年来青少年的生命价值观、目的性问题日益凸显,在升学、情感、人际关系等方面表现尤为突出。据统计,我国在15至34岁的青少年中,自杀列在全部死亡原因的第一位,而中学生自我报告的自杀未遂率更是高达1.2%-7.5%。为此,笔者呼吁,生命教育应该得到高度重视,应将其独立纳入学校教学体系之中。
    在调研中笔者发现,有些青少年正陷入无法摆脱的生命困境,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生命价值观迷茫和道德失范现象严重。部分中小学生的生命意识薄弱,常轻易处置和漠视自己的生命;其次,部分中小学生应对挫折的能力和承受能力较低,一旦遇到困境,轻则怨天尤人,重则采取虐待动物甚至伤害他人等行为来释放内心的压抑。
    二是青少年的生存自救能力不足。青少年缺乏保护生命的意识,并且也缺乏足够的户外活动和锻炼以及实操性的灾难自救教育。
    三是心理健康问题突出诱发生命隐患。部分青少年在群体生活中找不到自己的位置,对人际交往感觉失望和无奈,易产生自闭、抑郁、焦虑等精神问题,严重者会引发自残、自杀等伤害生命的行为。
四是轻视他人生命。部分青少年个人主义思想严重,漠视他人生命,面对学习、家庭、情感、人际交往等方面的问题缺乏有效积极的处理方式,导致精神扭曲走向了报复他人、毁灭他人的犯罪道路。于是,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在多学科教学中渗透生命教育。科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体育等学科是生命教育的显性课程。要在这些学科的教学中增强生命教育意识,挖掘显性和隐含的生命教育内容,分层次、分阶段,适时、适量、适度地对学生进行生动活泼的生命教育。语文、音乐、美术等学科是生命教育的隐性课程。教师要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认识生命、珍惜生命、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提高生存技能和生命质量的教育活动。
    二、开展专题生命教育。生命教育要充分利用青春期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专题教育形式,开展灵活、有效、多样的生命教育活动。要从学生的兴趣、经验、社会热点问题或历史问题出发,结合区域、学校和学生的特点,力求将相关内容整合起来,形成校本课程。要注意符合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进行人与自然、人与家庭的启蒙教育,探究生命的可贵、生活的意义以及自我保护等内容。
    三、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开展生命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青少年教育基地、公共文化设施开展生命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生命体验,培养学生的生存技能。通过对与人生老病死有关场所的了解,引导学生理解生与死的意义,珍爱生活,关心他人;通过情景模拟、角色体验、实地训练、志愿服务等形式,树立人道精神,培养学生的生存技能;通过学校的班团队活动、节日纪念日活动、仪式活动、兴趣小组等活动,结合学生现实需求组织和安排生命教育活动,使学生在场景式生命教育活动过程中受到教育,感悟生命的价值。
    四、单独开设生命教育课程。单独开设生命教育专题课、选修课,使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从个人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对生命问题进行较全面的分析,更好地理解生命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可以采取的对策。
    五、采取保障措施,确保生命教育扎实有效。成立生命教育机构,建立科学规范的生命教育师资队伍,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和校园文化建设,制定相关的责任制度和评价机制,设立生命教育专项资金,将生命教育作为学校教学计划中的重要内容,结合学校教育资源,逐步形成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生命教育体系。
此外,学校还应配合生命教育设立心理咨询室,让心理健康的预防和干预要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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