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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执法需待完善的执管员管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5
                城管执法需待完善的执管员管理

                                        □  郭志

    武汉城管执法存在点多面广,内容复杂,反复性强,执法力量明显不足的问题,目前全市有在编城管执法人员2140余人,覆盖全市173个城管执法中队,平均每个中队约有12.37人,除一名队长和内勤外,实际能投入到管控一线的也就近10人,再按创建路管和违建控管分组,每组也就4-5人。由于城管工作不承担着广告秩序、燃气兼管、110联动等项目执法,城管执法人员不足问题尤显突出。各区城管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城管科,为弥补城管人员的不足,分别聘用了大量的城管协管人员,据统计,全市城管协管人员约4200余人,平均到每个中队约有24.22人,即全市城管协管人员是在编城管执法人员的1倍。
    一、目前的状况
    武汉城管执法单位对协管人员管理很不规范,主要:1、上岗门槛低。由于协管员属临时就业,通常由熟人朋友打招呼,请桌酒,送点情即可进入,又由于其工资低,待遇少,工作环境差,人员流动很大,经常换人。2、以滥治乱,依暴抑暴,仗黑吃弱现象普遍,由于某些城管基层领导认为把城管中队叫做执法中队,说明城管工作就是要用强硬手段,协管员只要敢冲、敢搞、敢狠就行,无需什么素质。3、约束机制欠缺。协管员虽由各区城管部门或各街城管科聘用,但其实为各区保安服务公司以劳务派遣方式到用人单位,其仅与区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保安公司向各用人单位收取费用后,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协管员开工资,并办理基本社保,形成都管都不管,都管都懒管局面。
    二、存在问题:
    1、文化程度低。协管员录用不经任何考试,不搞任何培训,多为年龄较大的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普遍文化程度较低,多为没有经过文化水平“双补习”的文革后期初中,有些甚至仅小学程度,大多为不读书不看书不关心政治人群。
    2、法律知识缺。协管员录用没有经过必要的法律知识培训,更多的甚至没有参加过国家历年搞的普法教育,协管员中涉及黄、赌、毒的人有之,劳改释放等受过《刑法》处罚的有之,协管员越权执法,执法犯法的现象普遍,仅2009年武汉城管直属分局接到的48件执法投诉中,因协管员“犯事”遭投诉的就有30件。
    3、个人素质差。城管执法过程中常涉及“权、钱、物”方面内容,由于缺乏管理,每当有扣物、罚款,没收等用权之机,某些爱贪小利,占小便宜、刮油水的协管员,会找各种借口或以各种方式,向被管理者开口、伸手、吃、拿、卡、要现象严重,如被管理人对执法行为有迟疑、不满或配合动作缓慢,便会遭到凶狠的训斥、嘲笑,辱骂,如有不从者,常被掀摊子、砸车子,甚至在拉扯、推搡中被欧打、被老百姓怒斥为“地痞”、“流氓”,“土匪”。
    三、相关建议
    1、提高准入门槛。协管员的录用应公开向社会招聘或以公益岗位提供给社区困难群体,经过岗前培训,统一考试合格者方可执证上岗。
    2、道德品质要好。协管人员须有社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经过基本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遵纪守法,乐于助人者优先录用。
    3、明确协管纪律。协管人员应与所在城管中队签订包含劳动纪律、协管行为规范、法律责任、奖励和惩戒方面的承诺书。
4、严格规章制度。城管中队各项规章制度对协管员参照执行,正编队员与其所带协管员实行“捆绑”管理,协管员出事,正编队员连带担责。
    5、发挥城管中队基层党组织模范带头作用。通过开展辖区内贫困帮扶、困难救助等关爱活动,提高协管员在工作中助人为乐和主动服务的意识。
    6、中队长是各城管基层单位第一责任人,对协管员承担管理责任。协管员工作好坏直接与中队长绩效挂钩、与全中队集体荣誉和大家利益挂钩,再不能出了事都推给协管员让其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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