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市志愿服务法制化建设的建议
□ 市委会
近日,武汉市成功摘取全国文明城市桂冠。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文明城市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 “2015年文明城市建设行动计划”,重点开展包括 “志愿者工程”在内的十大工程,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建设。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将志愿服务作为文明武汉、和谐武汉建设的重要载体,不断拓展工作内涵,实现了由邻里互助向多方协作、由阶段性向经常性、由松散型向规范化的三个转变。截至目前,武汉市已发展注册志愿者97万人,志愿服务团队4.5万个,树立了百步亭社区、吴天祥小组等全国闻名的榜样品牌,取得了全国瞩目的成绩。但是,在志愿服务法制化建设上,武汉并没有走在前列。因此,加快我市志愿服务法制化建设刻不容缓。
一、我市的志愿服务法制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志愿服务缺乏相关法律规范。 尽管有关志愿服务的全国性立法尚未出台,但是以宁波、南京、广州、合肥为代表的部分文明城市已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而武汉市的志愿服务立法一直处在调研论证阶段,未正式出台。
2、志愿服务组织建设不规范。一是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仍不完善。我市于2012年开通了志愿者网上注册平台,但目前该网站对于全市志愿者的登记、注册信息不够全面,也没有对志愿者信息进行科学的分类和实时更新。二是志愿活动组织制度不健全。各区、各社区志愿活动开展不平衡,有的志愿服务参与度不高。在一项针对武汉某高校的志愿者活动情况调查中显示:抽样调查的150位志愿者中,经常参与活动的仅有25人,80%以上的志愿者因各种原因很少参与到志愿服务中来。三是存在重服务轻培训的情况。
3、志愿服务资金来源无法保障。现阶段支撑我市志愿服务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和社会捐助,不能满足和支持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甚至无法为志愿者提供最基本的保障。如:2014年经媒体广泛报道的“用生命守望生命”事件中,由于缺少救援工具,长江救援志愿队队员陈忠贵在徒手救人时溺水身亡。
4、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有待完善。长期以来,由于社会认知的原因,对志愿服务更注重精神激励,在物质和其他方面激励不够,无法提高志愿者积极性和保证志愿服务的持续性。在一项对青年志愿者的调查中显示:对于志愿服务激励期望上,荣获荣誉证书、纪念徽章及获得物质奖励和补贴居前三位,可以看出,青年志愿者在注重精神与荣誉激励的同时,对于参加志愿活动在生活上获得资助与补贴的期望值也相当高。
二、加快我市志愿服务法制化建设的建议
1、尽快出台《武汉市志愿服务条例》。目前,由民革中央呈报的《关于加快我国志愿服务法制化建设的建议》已得到李克强、俞正声等国家领导人的批示,国家层面的立法指日可待。同时,对比宁波、南京、广州、合肥等文明城市的情况,由于志愿服务相关法规的颁布,志愿者权益得到了保障,志愿者数量明显上升;服务资源配置得到了优化,志愿服务效率显著提高,城市文明建设及城市管理获益良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在就志愿服务法制化问题来汉调研时表示:“武汉志愿服务工作进行得颇有成效,希望武汉市在志愿服务立法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志愿服务法制化建设提供好的经验”。因此建议,由市文明办和市法制办牵头,市人大尽快启动相关立法调研工作,争取年内出台《武汉市志愿服务条例》,为我市志愿服务工作提供法律规范和保障。
2、加强志愿服务组织队伍建设。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建立志愿者数据库,并实时更新。二是要建立志愿服务供需信息对接和共享机制,按照志愿服务团体的专业特长、服务意向有针对性的向需求群体提供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同时把学校及社区作为重点领域,强化宣传,努力营造“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社会氛围,提高服务参与度。三是要建立志愿者的培训机制,对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认同感培训、权利义务正确导向培训及基本技能、专业素质培训,确保志愿服务的有序、标准和规范。
3、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明确志愿服务资金来源,并通过多途径筹措资金。明确志愿服务资金合法来源可分三部分:政府拨款、捐赠或资助、其他合法收入。在资金投入的问题上,仅靠政府加大投入是行不通的。可以借鉴其他城市在这方面的经验,除了政府的直接拨款、还可通过减免个人或企业税收的方法鼓励捐助、允许志愿服务组织从事义捐、义卖、义演等公益项目来缓解资金不足的问题。
4、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表彰激励机制。志愿服务根植于每一个志愿者。准确了解志愿者情况,并注重从宣传、表彰、资助等方面给予支持是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发展的基础。因此建立健全志愿服务表彰激励机制很有必要。一是完善当前的评选表彰制度。每年定期定时召开评选表彰优秀志愿者大会,通过网络、电视媒体等各种形式在全社会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志愿者的社会认同度和志愿者的归属感,让他们成为社会主流价值代表。二是探索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回馈方式。通过志愿服务注册登记平台对志愿者服务情况进行积分,并以此作为志愿者在个人求职、职业发展及年老受助等方面享受回馈的依据。而回馈方式亦可尝试多种途径,譬如可以率先在公务员系统尝试将志愿服务积分应用于公务员招录及职位晋升中,鼓励更多人投身到志愿服务事业中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