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会
随着数据要素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价值日益凸显,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激发数据要素价值释放,已经成为数智时代城市竞争的新赛道。近年来,我市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激发数据要素价值释放。2024年我市数字经济规模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50%,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4.6%。但从大数据流通与交易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发布的“数据要素市场城市30指数”和国脉研究院发布的“数据要素生态指数(城市)”来看,我市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整体处于中等靠前位置,具体指标还存在明显短板:
1.数据要素流通不畅。根据“数据要素市场城市30指数”,武汉以74.4的总分名列第十,处于第二梯队头部,其中数据要素治理得分88.9名列第4位、数据要素供给得分72.7名列第9位、数据要素市场保障体系得分91.7名列第2位,但数据要素流通得分仅44.4分,排第25位。
2.专业数商企业数量偏少。根据“数据要素生态指数(城市)”,我市目前仅剩东湖大数据交易中心一家交易所还在运营,入驻的专业数商企业数只有500余家,与郑州866家、南京719家差距较大。
3.数据交易规模较小。在数据交易规模上,按照2024年1-9月交易数据,我市与郑州数据交易中心交易额(14.7亿)也拉开差距。
北京是我国数据要素市场配置改革的第一梯队。2022年北京数据要素市场规模达350亿元,占全国比重约39%。对标北京成功经验,我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应当聚焦基础制度和机制创新、打造高标准数据交易平台、高效落地标杆应用场景三个方面。
为此建议:
一、定方略,推动数据要素市场配置改革谋篇布局
一是抓统筹。成立由市政数局牵头的“武汉市数据要素市场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发改、经信、政务、网信、公安、财政、金融监管、科技、国资、司法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设立常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推进。
二是建框架。以《武汉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武汉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武汉市数据标注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出台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等不同类型数据的权属框架,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三权分立运行的有效路径。
三是建试点。研究制定数据要素参与分配的具体规则,保障数据来源方、加工方、应用方等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个人在数据价值创造中的合理回报诉求。借鉴北京成功经验,设立专业的数据仲裁中心,通过司法机制解决数据流通中的争议和障碍,确保数据安全合规;试点数据授权机制,加快社会数据与公共数据融合,解决“数据资源”到“数据资产”的转化问题。
二、抓关键,加快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强整合。依托东湖大数据交易中心,以我市公共数据开放使用为支撑,整合吸纳全市数据交易市场参与主体,集中力量打造一个高标准的数据交易平台。
二是抓标准。以数据交易平台整合为抓手,借鉴北京市“数据元件”标准化交易体系建设经验,加快制定和推广全市统一的数据要素标准体系,特别是数据质量评估、数据产品描述、数据交易合同、数据要素统计等关键标准。
三是拓合作。通过设立产业基金、政策扶持等措施加强国内头部数商招商力度,吸引数据采集、清洗、分析等服务商集聚,构建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产业链。
三、立标杆,培育数据价值化示范场景
一是提升“数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水平。以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武汉)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快汇聚整合医药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和养老服务等多层级多维度数据,探索一码看病、无卡就医实现路径,增强市民和企业对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的获得感、参与感、价值感。
二是探索普惠金融授权运营。针对中小微企业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以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为试点,以诚信体系一体化建设为抓手,推动政企金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全力打通“数据信用”向实际价值转化堵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数据资产质押融资、信用增信、证券化等创新应用的探索,释放普惠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的数据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