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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培育社会养老事业新模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5
                    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培育社会养老事业新模式

                                         □ 老龄委

    一、我市居家养老工作现状
    据权威部门统计的数据显示,截止2012年12月武汉市现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37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6.7%,人口老龄化程度已大大超过全省乃至全国的平均值。
    根据我市老龄人口基数大、老化快、高龄多的特点,市政府一直不断地在研究具有针对性的应对举措。从政策到规划、从制度到措施、从机制到体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工作体系,为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长足发展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一) 居家养老工作机制基本形成。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武汉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标准(试行)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文件,为我市养老事业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政策保障和理论支撑。
2011年召开的全市居家养老推进会,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标准、规范、目标和措施。
    (二) 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初现雏形。我市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以养老机构为示范,社区服务为中心,居家养老为基础”的网络试点工作已在各城区展开。
截止2012年9月全市各类养老机构400家。各城区的居家养老服务形式各具特色,有功能相对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依托养老机构开设的日间照料站,有依托社区开办的养老服务站。
    (三)居家养老服务举措不断创新。自2010年起,武汉市连续三年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纳入政府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中,用刚性制度保障养老服务效果。
    二、居家养老工作现状分析
    当前我市养老工作还存在着后劲不足、进展缓慢的现状,影响了养老事业的深入推进和快速发展。
    (一)在养老规划实施上,存在区域差距
    居家养老在全市推进速度较缓,发展尚不均衡。一是城区间发展不平衡,养老水平始终徘徊于启动阶段。二是社区间发展不平衡。除部分社区在开展试点外,其余社区则在等待观望。
    (二)在养老服务举措上,存在形式单一
    多数城区还未建立起为老人提供各种服务需求的全方位多功能的服务体系,服务形式太过单一,且注重的多是“单向”服务,即被动上门服务多、主动上门服务少,过度放大或者过于依赖“一键通”的功能或作用。
    (三)在养老资金支持上,存在投入不足
    2011年武汉市“居家养老推进会”出台的“6.4.2(万元)”补贴标准,根本无法维持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的正常运行,致使相当一部分的养老站所陷于休眠状态。
其次,政府为“三无、低保、独居老人”购买的养老服务,每人每月仅300元补贴,这一标准仅仅只够提供每天一小时服务的费用。
    三、居家养老工作对策建议
    针对我市当前居家养老服务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以下应对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一)完善机制,逐层推进
    要在我市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牵头,街道负责,社区操办”的居家养老机制,形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的养老服务网络。
    一是市区两级政府要在人、财、物等诸方面给予积极的宏观政策支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现有的规划方案,建立层层落实的目标责任制,将养老工作纳入各级部门的政绩考核。二是市区老龄办、民政局等多个部门要制定出实施细则与保障制度,有计划下街道、社区检查指导养老工作。三是计划3年内居家养老机构建设要实现“一街道一中心,一社区一站点”的服务网络格局,并尽快完成配套设施建设。四是市、区、街道、社区要分别建立网格化信息平台,形成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四级”联动、信息互通的格局。
    (二)整合资源,统筹运作
    整合各方资源,聚集优势,联合各个部门,形成合力。挖掘一切可用的潜力,统筹安排,合理运用,使居家养老所需资源达到最大化。
    1.整合社会资源。一是整合街道和社区文化站、卫生服务站、劳动服务站、文化站、活动室、老年大学(分校)等公共服务资源,搭建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平台;二是倡导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的多功能厅、文化室等文化活动场所节假日期间向老人开放。
    2、整合人力资源。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居家养老服务岗位纳入公益岗位。二是成立“武汉市老龄人才中心”,各城区组建相应分支机构。让在经济、文化、教育、民间工艺等各领域有专长造诣的老人进入“中心”,根据自愿原则有组织地安排老年人才为有需求的青年提供培训指导,而青年人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探索“以智力换取养老服务”的新路。三是有计划地将大、中学生“社会实践行”的必修课纳入养老服务工作序列,让学生们在为老人提供服务的实践中体验敬老爱老的道德观念。四是干部、公务员有组织地参与养老服务的社会实践活动。五是试行“梯队式”服务,鼓励低龄健康老人为高龄失能老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并以积分形式记录入册,作为日后需要时享受同等服务的依据。六是组建以下岗人员为主体的服务队伍以及各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充分调动一切可利用的人力资源。
    (三)拓展功能,创新服务
    构建一种设施齐备、功能完善、管理有序的居家养老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养老服务。
    1、加强设施建设。其一要严格依照“六室一场“的标准建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其二要提升信息服务水平:一是加速推进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确保2014年内全市各社区普及率达到100%;二是抓紧做好居家老人基本信息库建设,尤其要建立单身、患病、残疾、失能和高龄老人的家庭情况档案和健康档案;三是积极推动养老社会服务商的信息库建设,以街为单位统一将社区周边社会服务商的基本信息收集整合,录入信息平台,为老人提供有效的服务资讯。
    2、加强功能建设。一是变日间服务为全天候服务,服务信息平台要24小时对老人开通,及时解决老人的急需;二是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不能等信息、等求助,要主动上门为老人排忧解难;三是变单一服务为多元服务,不仅限于提供物质帮助,更要关注老人的日常生活、卫生保健和精神慰藉等诸多方面;四是组织有行动能力的老人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户外郊游和外出旅游等。
    3、加强规范建设。强化管理,发挥阵地作用,选好配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人员,每个街道的养老服务中心配备一名专职管理员;每个社区服务站配备一名兼职管理员,但须做到兼职配备专职履责。
    (四)发展产业,聚力社会
    与全国一样,武汉也同样面临着低经济发展水平承受高程度人口老化的困境,仅仅依赖政府大包大揽社会养老福利显然极不现实,而需开辟养老职能社会化的新路。
    1、坚持市场化运作模式,走产业化发展道路。积极引进外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国土规划部门在审批旧城改造、新城开发、小区新建等项目中,明确要求建设单位配建居家养老公共服务设施。政府给予投资方和建设方政策优惠。
    2、多方开辟用地渠道。全面清理全市闲置土地,如因中小学生源萎缩学校兼并而闲置的校舍,既可直接改建为社会养老服务用房,亦可采取土地置换,将闲置校舍的大块土地化整为零分配到各街道社区,作为养老建设用地。
    3、倡导善捐。发起社会倡议,动员全社会一切有志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爱心人士、企业单位参与捐赠行动,分别以给予“养老捐助之星”的个人荣誉称号、企业项目冠名等方式募集资金。
    4、发行“敬老爱心彩票”。发动在汉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撰写议提案,并争取兄弟城市的代表委员认同,共同建议在全国发行“敬老爱心彩票”,将彩票收入用于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5、政府逐年增加财政投入。一是政府为贫困老人购买家政服务的资金额度要逐年提升,二是市“居家养老推进会”补贴方案所制定的补贴标准要逐年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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