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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显山透绿”的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5
 

       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心城区“显山透绿”的建议

                                      □ 市委会

    山体是城市宝贵的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是城市充满灵气的自然载体。随着武汉城市功能提升和城区建设步伐的加快,武汉城市自然山体资源的保护利用问题逐步显现出来。加强城市山体的保护修复利用,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重要内容,对打造生态宜居武汉,提升市民文明幸福指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市政协“山体保护利用”常委专题协商会方案的安排,我们针对中心城区“显山透绿”工作进行了调研,调研情况如下:
    一、中心城区山体现状
    武汉市中心城区现有山体58座,其中41座山体保护状况较好,绿化覆盖率基本达到70%以上,主要包括东湖磨山风景区内、吹笛景区内、石门峰区域内、九峰城市森林公园内的各座山体以及龟山、蛇山、梅子山、扁担山;有6座山体自然植被状态相对较好,但存在不同程度的建筑侵占现象,主要包括武大、华师、华农等高校内的几座山体以及小洪山;另外有11座山体状况较差,植被稀少,由于权属复杂,建筑侵占,部分山形甚至被严重破坏,包括赫山、磨子山、锅顶山、仙女山、米粮山、营盘山、凤凰山、花园山、牛头山、鼓架山、伏虎山。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山体保护利用工作高度重视,各部门积极配合,不断加大山体生态修复、显山透绿力度。中心城区通过加强自然山体及周边建筑综合整治改造力度,自然山体的视线通透和景观协调性明显提高,“显山透绿”工作已初见成效。如蛇山依托首义文化资源,在妥善保护的基础上,通过有步骤地拆房、绿化、拓展、兴建,成功实现了“显山透绿”。
    二、中心城区“显山透绿”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中心城区“显山透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山体生态景观整体退化。城市建设的开发强度过大造成山体屡屡被破坏,山体所在区域的高强度不当开发,不仅破坏山体景观,更加重生态环境恶化,导致水土流失,植被破坏,中心城区自然山体的自然生态屏障功能日益消退。
    (二)山体保护利用详细规划编制滞后。1998年武汉规划编制了《武汉市自然湖泊和山体保护界定规划》,但规划定位和保护内容比较宽泛,缺乏明确的导向,更缺少可操作性的保护政策,针对山体开发利用也尚未形成科学的发展规划;详细规划的严重滞后导致破坏性开发和侵占山体、围占山体的现象层出不穷,频繁无序的开发建设活动不断侵蚀和损坏山体环境。
    (三)山体管理权属复杂,显山透绿阻力重重。中心城区58座山体,目前市园林局管辖范围内的只有龟山、蛇山两座,其余的山体一部分由各区政府管辖,一部分为高校、部队所有,一部分被央企、省企占据,还有部分山体权属归多家单位共同所有,很多山体权属单位不愿意政府部门参与管理,甚至对提出的保护措施、管理措施不予配合、拒不执行,这样一来导致山体修复绿化工作难以协调统管,加上各相关部门对管理责任相互推诿,显山透绿难度非常高;还有部分山体存在大院问题,有山不“显”,有绿不“透”,如洪山东部山体为湖北省军区所在地,营盘山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武汉基地所属,凤凰山为中国人民解放军95025部队营区占据,部队戒备森严,导致市民无法近山亲山。
    (四)山体配套的游憩休闲景观建设不够。中心城区山体保护的目的一方面是改善生态环境,一方面是让市民可以有一个休闲、游憩的空间。而中心城区目前临山的公共绿地和山体景观绿道太少,无法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休闲需求,龟山和蛇山北坡甚至都没有上山通道,市民想亲山近山,难上加难;同时围绕山体的文化景观建设缺乏,山体特色展示不够,很多山体不为市民所熟悉,游离于城市游憩功能系统之外。
    (五)山体保护修复投入不足,重视不够。武汉市今年起将投入十亿进行新城区山体保护修复,而中心城区大量山体并未纳入规划,导致保护修复经费只能通过公共财政申请,缺少专项资金支持,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心城区“显山透绿”的效果和进度;各相关部门对中心城区山体保护工作重视不够,目前还不能详细掌握中心城区各座山体的全面状况,特别是被侵占程度以及违法建筑数量等数据。
    三、中心城区进一步“显山透绿”的建议
    (一)尽快制定山体保护专项规划。由市国土规划局牵头,各相关区和市直部门配合,编制山体保护和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将对自然山体的保护与利用放到城市整体发展框架内考虑,明确界定中心城区自然山体的保护地界和规划控制界线;根据中心城区58座自然山体各自的景观界面做相应功能定位,做到“一山一策,一处一景”;并以此为契机,编修《武汉山志》。
    (二)建立统一协调有序的管理体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相关区政府负责落实山体的拆违透绿和建设保护,并制定近期、中期、远期目标;明确责任部门,由市园林局对中心城区自然山体实施统一管理,对其他相关部门划定管理范围和职责,各司其职,建议市政府加强对权属复杂的山体进行管理协调;园林部门在管理基础上继续发挥技术优势,根据山体土壤基础制定绿化方案,提供配套服务;规划、林业、园林、城管、城建各部门形成合力,齐心共建。
    (三)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显山”,精心“绿山”。由市城管委牵头,对中心城区所有山体违法建设情况和侵占山体情况一座座进行摸排,根据摸排结果进行集中整治,违法建筑一律拆除,合法建筑进行协商置换,同时限制山体周边建筑物高度,恢复山体绿色功能;拆除围墙,或者将实体院墙改建成通透院墙,解决大院问题,使市民见山见绿;市财政局和各区财政局加大山体保护修复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对破损山体进行生态修复,实施基础绿化,恢复山体植被;加大投入改造山体绿色环境,加快山体景观绿道建设,做好配套健身、休闲设施建设,还山于民,为市民提供足够的户外休闲娱乐和交往空间。
    (四)突出特色,增加山体文化内涵。根据山体自身景观和特点,展现特色,打造“一山一景”;在山体文化上做文章,让山体成为文化的代名词,一提起珞珈山就想到武大,一提到蛇山就想起首义辛亥;挖掘山体文化景观内涵,提高山体的审美情趣,进而激发公众的护山觉悟;对部分称谓杂乱的山体,开展景观地名工作,综合考虑这些山体的自然人文禀赋,突显其特色,赋予山体景观主题,提升山体的景观品牌功能和在市民心目中的辨识度。
    (五)重点整合龟山旅游资源,打造城市阳台。市规划局尽快划定龟山红线,为妥善实施龟山建设、发展、保护提供基础;解决权属问题,对龟山景区内的现有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协商拆除、补偿、回购、划拨等不同办法,逐步实施拆迁,实现龟山统一管理;进一步支持龟山整体建设,将洗马长街纳入龟山景区总体规划内,成为龟山的东大门,将龟山、月湖和大禹神话园、晴川阁以及将来的南岸嘴打造成武汉市民和外地游客赏玩的标志性城市景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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