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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计划生育工作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5
              武汉市计划生育工作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 马 纯
    近日,武汉市法制网公布了《武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在群众中引起热议。其中,对“未婚妈妈”、“小三”生子征收社会抚养费引起社会争议。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旧《办法》,此次拟出台的新《规定》明显加大了独生子女的优待奖励和对失独子女家庭的保障力度。《规定》首次明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违法多生育子女的,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责令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新规还明确,未婚生育且不能提供对方有效证明的、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生育子女的,都要按以上征收标准的2倍缴纳社会抚养费。这对社会上俗称的“未婚妈妈”、“小三”来说,生育后都将面临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问题。《新规》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计划生育工作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过渡时期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同时也折射出当前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违法生育呈现多元化趋势,稳定低生育水平任务依然艰巨。近年来,由于计划生育政策与人民群众的生育意愿仍有一定差距,“多子多福”等传统观念依然存在,个别“专家”在媒体上发表一己之见引发群众对国家是否要放开计生政策的猜测,以及违法生育处理难等原因,我国违法生育呈多元化增多趋势:少数富人和自由职业、无业人员生育二胎成为违法生育的主体;辖区国有企业、研究机构、学校等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躲着“超生”、出国超生现象呈增多趋势;被包养生育、假离婚“超生”时有发生。除违法生育增多外,政策内一孩和二孩出生人数也逐年递增;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依然艰巨。
    (二)“两非”案件查处难,出生人口性别比面临反弹。新世纪初期,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一直高位运行,经过强力整治,2005年开始逐步趋向正常。近年来,出生人口性别比面临反弹。去年开始,湖北省政府启动了对地市州和区县主要领导“约谈”机制。性别比升高的根本原因是人们的性别偏好,直接原因是存在着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两非”)行为。部分私营医疗机构,违规开展“两非”行为时有发生。由于“两非”行为十分隐蔽,案件线索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以及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手段缺失等原因,性别比和“两非”案件查处成为难点。
    (三)计生奖扶政策难以满足需求,失独家庭信访维稳压力增大。我省2008年启动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政策,2009年开始兑现。目前,由于政策的不完备性,区级财政只能支付2001年以来国有和区属困难集体企业中以灵活就业身份进入社保后退休人员的计生奖励。而大量原市区属企业改制后划转到街道的国有、集体企业历年正常退休职工,以及原街属企业退休职工等对象不属于政策奖励范围或不能兑现,信访不断。近年来,失独家庭开始全国串联,“抱团”诉求,联名信访,集体上访,先后到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委集访,联名签字到全国人大法制工委信访,将他们家庭的不幸归因于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提出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行国家赔偿、提高特扶标准、集中养老等多项诉求。
    (四)人口计生考核目标高任务重,基层工作难以全面落实。一是工作范畴越来越广。当前,除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开展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落实计生奖扶政策等工作外,人口计生工作还扩展到人口早期教育、人口文化建设、幸福家庭创建等领域。二是目标要求越来越高。人口计生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党政线、计生部门线、相关部门线“三线”考核。武汉市下达到区党政线目标12项、而街道一级计生部门线目标多达40项。考核采取每季暗访、春季督办、专项督查、年终考核等方式进行考核,平时暗访和督办结果带入年终成绩,并且工作还要有特色和亮点,信访维稳不出问题。三是管理手段越来越软。当前,由于计生工作“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管用,缺乏有效管理手段,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低,“两非”案件查处艰难。四是工作难度越来越大。由于绝大部分考核指标的落实都在街道和社区,社区居委会一般只有一个计生委员,既要采集核查人口信息,宣传政策法规,还要建立各类台账,组织生殖健康检查,发现上报孕情,落实政策外补救措施,办理各类计生证件,核发计生奖扶金,帮扶困难家庭等,在“一票否决”的压力下,违法生育漏报、虚报、瞒报等现象时有发生。社区计生委员压力大,常常是白加黑、五加二,工作仍然难以落实,计生队伍也不稳定,做得好的提拔了,做得不好的离开了,做的一般的想转岗了。
    二、对策及建议
    (一)服务科学发展,执行基本国策不动摇。面对我国人口发展出现的转折性变化,党的十八大报告做出了“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科学发展,离不开作为生产要素之一的劳动者,发展最终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毫不动摇地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实践中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二)加大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党的一大法宝。人口计生工作是做人的工作,应始终坚持以宣传教育为先导,着力构建大宣传、公益性宣传的工作格局。既要加大人口计生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针对性回应当前社会上一些关于放开政策的传言,又要加大反面典型的宣传和曝光,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态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实施综合治理,突破重点难点。加强统筹协调,出台具体措施,实施综合治理,突破人口计生工作中重难点工作。一是合力征缴,加强违法生育的查处。公安部门把好入户关,对违法生育者待征收到位后进行登记落户。法院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不让有能力又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者逃避处罚。纪委监察部门加强对党员、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生育的处理。二是健全机制,严查“两非”案件。将“两非”案件目标分解下达到卫生、食药监等部门,实行部门联动共责。完善孕情包保责任制、B超器械销售购买使用实名制、B超诊断人员实名档案制、“两非”行为“黑名单”制、案件举报重奖等制度。加强日常监管,积极发现案件线索,依法取证,严肃查处。 
    (四)统筹利导机制,做到政策兼容。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出台政策时,应统筹考虑人口计生政策,做到政策兼容,尽可能将实行计划生育作为各项惠民政策的优先优惠条件,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做好调查摸底、资金测算,分步解决划转企业正常退休、街属等企业退休职工3500奖励工作,最终实行全覆盖,体现计生政策的公平性。民政、卫生、司法、老龄、人口计生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按市委办公厅文件,出台关爱关怀失独家庭的具体政策。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整合资源,落实政策,为他们提供物质上的救助、精神上的慰藉,解决好他们在生产、生活、养老、就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做好维稳工作。
    (五)改进考核方式,夯实基层基础。实事求是设定考核指标,精简考核内容。突出考核重点,只设置符合政策生育率、性别比等事关稳定低生育水平等主要指标,减少“一票否决”指标,将其他指标作为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参考指标。加强信息化建设,改进考核方式,为基层松绑。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实行网上核查,减少现场检查评估,让基层从“指标”中解脱出来,有更加充沛的精力和充足的时间为社区居民搞好指导和服务。
    (六)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人口计生基层队伍是落实“天下第一难事”的中坚力量,她们默默奉献,辛勤工作,忍辱负重,敢于担当。各级组织都应对她们多一份关心、理解和支持。当前我市计生部门和卫生部门已经合并为武汉市计卫局,必须加强人口计生执法队伍、技术服务队伍、基层工作队伍这三支队伍建设,同时稳定全市计生基层队伍,进一步强化现有人员的培训和进修,提升基层计生工作者的能力素质,提高她们的待遇,关心她们的成长,做到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事业留人。
    (作者为青山民革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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