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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5
 

关于加强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建议
    □ 李  翰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流动人口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武汉市总人口970余万人,现有流动人口为115万人,在流动人口中,男性为53.84万人,占57.76%;女性为44.48万人,占45.24%。巨大的流动人口给城市计划生育管理带来了一系列的难题。流动人口构成的复杂性、从业行为的随意性、生育行为的隐蔽性、居家环境的不稳定性,导致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动态掌握难。社区作为城市的重要载体,承担着越来越多的社会职能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但是,由于社区计生专干少、相关管理机制还不健全、部门协调不够、经费不足等问题,造成管理不到位。总之,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
    为此建议: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要高度关注和正确认识流动人口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清醒地看到流动人口对全市现阶段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控制性别比带来的负面影响。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区参与、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完善相关部门和社区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绩效责任制,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深化流出流入地共同管理,公安、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房产、城建等相关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审批办理各种证照时,要认真核查《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做好登记和信息交流工作;社区要建立房业主负责监督责任,使房业主真正担负起监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责任。
    二、加大投入,保证经费。按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工作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所需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核定本地区计划生育工作事业经费时,人口总数应包含流动人口总数,保证与户籍人口人均经费同等投入水平,适当增加拨付社区流动人口管理专项经费。
    三、健全机制,强化管理。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要做到有机构、有阵地、有人员、有经费,对计生工作力量严重不足的社区,要设立公益性岗位,招聘流动人口计生工作专管员,各级财政可用就业专项资金经费解决人员工资待遇问题。要增加物业管理的计划生育职能,把出租房业主吸纳为计生协管员,充分发挥用工单位和出租私房房东的积极性,以便于管理,社区在辖区内建立由楼栋长、计生协会会员、社区志愿者为主的信息员队伍,提供动态信息。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房屋出租管理进行整合,成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
    四、加强监督,群防群治。政府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检查,对出现管理责任不落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证率、验证率不高、信息通报不负责、不及时和侵害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等行为,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必要的制约。人口计生部门要对社区从事计生工作的人员,实行定期培训和定期考核,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作用,实行计划生育有奖举报制度,实行群防群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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