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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市、区垃圾转运场所、车辆、设施消毒除臭处理的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5
             关于加强对市、区垃圾转运场所、车辆、设施消毒除臭处理的建议

                                     □  施 平
    武汉市人大今年提出《关于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其基础设施建议案》议案,市政协也提出了很多的相关议案,市有关部门正在逐一的落实中。但是,有一个问题还没有引起应有的关注,那就是目前收集的生活垃圾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没有专门的作业场地,很多地方的垃圾转运都是在大马路上进行(如武昌的中北路姚家岭街路口、汉口的汉江边集家嘴、洪山的湖北中医研究院路边等处)。由小的垃圾车再转移到大的压缩式垃圾车上,因此也不可避免的将垃圾中的污水及其他污染物撒在马路上,造成二次污染并留下大量的恶臭和有害细菌。不仅影响周边的环境使马路上污水横流,路人掩鼻而过,并且会传播大量有害细菌。还有垃圾转运站和垃圾转运车本身都在不停的向周边散发着恶臭和有害细菌。腐烂垃圾在填埋处理过程中析出、溶出物多,臭气熏天,蚊蝇丛生,给垃圾转运站、垃圾转运车及垃圾填埋地周围的居民正常生活带来很大的困扰,人民 群众意见很大,必须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为此,笔者建议:
    1.进一步提高垃圾收集和转运系统的技术水平,采用现代生物除臭技术清除垃圾转运站、垃圾转运车、垃圾作业场地及垃圾填埋地的恶臭和有害细菌,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态环境。
    2.进一步完善垃圾处理的配套政策和投融资体系,加大环卫设施及维护管理经费的投入,改革环卫设施建设与管理体制,形成良性的建设和营运管理体系,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和管理水平。
    3.进一步落实扶植地方环保节能企业的相关政策,如武汉市经委、监察局、财政局、建委、城管局、交委、水务局、商务局、卫生局等九单位联合下发的武经[2009]009号文件的精神,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本市环保、节能企业,优先采购本市环保、节能企业的产品及服务,加大本市企业参与“两型社会”建设的机会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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