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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江岸区工委会部署学习《监察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7
       近日,民革江岸区工委会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并对基层支部开展学习进行了部署。

刘玉主委强调,今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监察法》,其中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将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等所有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部纳入监察范围。民主党派不是法外之地,民革党员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自觉学习《监察法》,主动接受监督,依法履职尽责,争做知法、守法、护法的先锋,树立江岸民革的良好形象。各支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示范支部创建活动,立即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将学习活动落到实处,达到效果。

与会人员纷纷表示,《监察法》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不仅强化了中国共产党内外监督,也是对全面反腐败工作的有力推动。下去后,将严格落实工委会要求,带动支部党员学深学透,严格遵纪守法,积极参政议政,争取在示范支部创建中取得好成绩。

       会议还对全年的参政议政工作进行了梳理,对2018年市、区“两会”的议提案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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