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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垃圾“三化”处理的相关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09
                                               关于我市垃圾“三化”处理的相关建议
                                                                       □ 张磊
        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与处理是关系经济发展、社会生活、环境质量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武汉市政府将垃圾处理作为城市发展的重大课题和重要工作,统筹规划、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工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如何达到化害为利、变废为宝,从根本上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还仍待努力。
        目前我市垃圾处理的问题一是垃圾分类及处理的体系尚不完善;二是垃圾“三化”处理能力不足、工艺单一且污染控制不到位;三是目前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体系有待完善;四是政府经费投入不够。
        为此建议:
        1、加强对生产源头的管理,促进垃圾减量化。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垃圾处理及其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报告》中公布的数据,武汉市中心城区当前生活垃圾产量平均为每天5800吨,年产量211.7万吨。预测2020年,都市发展区(中心城区、开发区及远城区城关镇区域)生活垃圾日产量将达12274吨。要想实现我市垃圾三化的目标,必须从减少垃圾来源入手。建议市政府一方面大力宣传垃圾减量的方式,推行精、净菜上市,减少垃圾中的厨余物含量,另一方面加强对于包装材料和一次性消费品的监管,避免过度包装。
        2、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促进垃圾资源化。科学的垃圾分类,是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基础。世界各国都把垃圾分类收集作为垃圾处理的前提和基础。建议政府一是加强宣传指导,通过媒体、网络及通讯信息免费向广大市民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编制《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帮助社会单位和广大市民熟悉掌握垃圾分类基本常识和操作规范;二是通过社区负责制,成立垃圾分类指导、监督队伍,推行垃圾袋分类发放到居民的方法,强化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方便居民垃圾分类;三是进一步加强对环卫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奖惩措施,杜绝环卫工人在收集垃圾过程中混淆已分类垃圾的情况发生。
        3、建立垃圾收费制度,推行垃圾处置市场化、产业化进程。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武汉市实际,调整和改革现行环卫费收费政策,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生活垃圾市场化、产业化发展。同时,对于生活垃圾的管理要做到“政企分开”,将垃圾的清运处理工作逐渐从政府部门剥离,推向市场,由相关企业承包处理,垃圾产生者向处理公司支付一定的处理费用,而政府无需再提供大量垃圾清运、处置的财政补贴,垃圾处理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自负盈亏。
        4、加大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和防与治技术研究的公共投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化水平。一方面要加强政企合作和校企合作,积极研究先进的垃圾处置工艺和流程,减少环境污染。另一方面要增强垃圾处理设施的投入,提高现有垃圾处理设施环保水平。同时建立污染监察站,加强对于垃圾设施转运全过程的监督。(作者为市民革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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